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水平,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查找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现将2024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建钢架大棚)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和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6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或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
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2861 12317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不休息。
附件1:2024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建钢架大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2024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建钢架大棚)绩效目标表
彭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