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4〕5号),我单位编写《2024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和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2619,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附:2024年彭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
彭阳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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