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2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3日。
联系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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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夏彭阳县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彭阳县红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彭阳县新集乡 | 彭阳县水务局 |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6日 |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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