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19-0004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9-27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县本级2018年度总决算的公示

2018年度总决算终审已全部结束,并经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将全县总决算公示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2018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8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8842万元,上年结转2439万元。

全县2018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656万元,上解支出1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224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额-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6万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1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8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6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756万元,上年结余340万元。

全县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02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57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52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60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030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7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66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无数据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00.19万元,比上年减少223.67万元,同比下降18.2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71万元,比上年增加3.26万元,同比增长133.06%;公务用车购置费236.07万元,比上年增加236.07万元,同比增长237.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27万元,比上年减少218.04万元,同比下降30.83%;公务接待费169.63万元,比上年减少244.96万元,同比下降59.08%。

六、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全县2018年转移支付收入335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33188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2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0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45627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40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当年安排支出335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063万元。结转下年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419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0万元。

七、地方政府性债务情

(一)债务限额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7.55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897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591亿元),比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4.5923亿元增加2.96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57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9亿元)。

(二)债务余额及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1832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3.112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2.271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0.8409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0705亿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9598亿元(一般债务6.8842亿元,专项债务1.075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2.4240亿元(一般债券1.5740亿元,专项债券0.8500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7477亿元,置换债券资金3.788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5481亿元(一般债务5.3224亿元,专项债务0.2257亿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0.0660亿元。偿还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0.019亿元。2018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15.5099亿元,包括2014年末清理甄别锁定债务0.0858亿元、2015年以后新增债券5.6825亿元、置换债券7.994亿元、再融资债券1.747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5.4584亿元(一般债务13.8026亿元,专项债务1.6558亿元)、政府负担保责任债务0.0515亿元。

(三)新增债券使用情况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新增债券资金242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7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60大庆配套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债券8500万,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党办发〔2019〕75号),明确了全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2019—2020年基本夯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全县各单位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二是对2018年地方债券资金、全民健身中心及文化馆工程、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评价金额19588.74万元;三是依据国务院《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整合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管理,做到无绩效不入库,确保库内项目全部设定绩效目标。同时依托信息系统抓管理,对中央和区级专项扶贫资金在扶贫动态监控平台内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自评,随时监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彭阳县2018年度财政总决算收支分析

      2.彭阳县2018年度财政总决算生成表

      3.彭阳县2018年财政总决算报表编报附注 

      4.彭阳县2018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5.彭阳县2018年财政决算编审工作总结

      6.自治区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明细表     


                                            彭阳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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