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19-00280
文号
彭卫健发〔2019〕32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2-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度彭阳县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

彭卫健发〔2019〕329号

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白阳镇、王洼镇、红河镇卫生院:

现将《2019年度彭阳县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经费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确保项目工作有效实施。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度彭阳县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经费分配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县2019年度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有序、高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根据国家项目办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彭阳县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项目经费分配方案。

一、项目工作经费

2019年度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工作经费共计40万元,主要用于初筛调查、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高危对象短期随访、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印刷以及培训、技术指导和宣传等工作。项目经费由县疾控中心根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相关规定及要求统筹使用。

二、项目经费统筹

(一)物资准备

1、试剂耗材试剂耗材费用含在各项目点早期筛查、高危对象干预、短随和长随经费之中,由各承担单位自行采购,主要为采血针、酒精、安尔碘、棉签、手套、记号笔、口罩、医疗垃圾袋、快速血脂、血糖试纸条、尿常规试纸条等。

2、项目指导培训及宣传费:预计1.5万元,由县项目办公室承担,主要为电视台专题广告费、制作宣传展板、制作横幅等。

3、仪器设备及资料印刷费:预计1万元,由县项目办公室按照要求统一印制。

制作健康宣传手册:1000份;

印刷知情同意书,带条码、带编号:2400份;

印刷初筛体检报告单,带条码、带编号:1200份;

印刷高危检查项目核查表,带条码、带编号:300份;

印刷短期随访检查项目核查表,带条码、带编号:300份;

印刷长期随访检查项目核查表,带条码、带编号:3600份;

体检报告袋:3300份。

(二)初筛、高危对象调查及干预、短期随访、长期随访干预费用

1、初筛:40元/人,共计4万元。

(1)白阳镇筛查400人,共计1.6万元。

(2)红河镇筛查300人,共计1.2万元。

(3)王洼镇筛查300人,共计1.2万元。

2、高危对象的调查及干预400元/人,共计10万元。        

县人民医院承担250人高危对象的调查及干预工作,主要负责生物样本采集(6mL空腹静脉血和10mL中段尿)、实验室检测(血生化及尿常规)、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心脏超声和颈动脉超声检查,健康咨询与干预。

3、短期随访40元 /人,共计1万元。

高危对象短期干预随访,是确定为高危人群后三个月进行的一次随访干预工作,由村医通知,乡镇卫生院随访。白阳镇4000元,红河镇、王洼镇各3000元。

4、期随访150元 /人,共计22.5万元

对已纳入项目管理的全部高危对象每年进行一次长期随访,具体工作由各项目乡镇和县医院共同完成,经费统筹到乡镇项目点,县医院承担项目内容的经费分配与项目乡镇卫生院协商,并签订协议书。白阳镇、红河镇、王洼镇各7.5万元。

三、经费拨付

县项目办先预拨各项目承担单位工作经费70%,剩余经费待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比例兑现。

附件:2019年度彭阳县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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