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57/2019-0000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团委
责任部门
彭阳县团委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22
有效性
有效

共青团彭阳县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示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共青团彭阳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完成县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的各级会议,听取各团总支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和检查团的工作。

2、开展全县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推动全县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5、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6、指导青年、学生团体开展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全县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7、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团学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加强与其他团组织的工作交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团委部门预算只包括:属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及领导室。

三、单位基本情况

彭阳县团委部门预算在职人员总编制数3个,实有人员3人 。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94349.97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4349.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55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85.43元、住房保障支出21955.78元、医疗卫生支出23951.76元。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23789.97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31837.65元,下降5.1%。其中:

人员经费403949.9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771.00元、津贴补贴132460.00元、奖金43967.00元、社会保障缴费62873.37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72元、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15967.84元、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23951.76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7200.00元、采暖补贴14787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984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00.00元、印刷费70000.00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3000.00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5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2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必须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项说明,数据与单位上报财政局时部门预算系统数据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57056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394170.95元,(下降)88.77 %。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障缴费1250560.00元;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津贴240000.00元;团组织工作专项经费80000.00元(办公费30000.00元、印刷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10000.00、差旅费10000.00元)

三、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彭阳县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增加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求,按照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予以接待,在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同时,相应的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及2018年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0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 元,增长(下降)0 %。其中:

人员经费0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必须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逐项说明,数据与单位上报财政局时部门预算系统数据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0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2823022.83元,支出总预算2823022.83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 628672.86元,占22.27%;财政拨款收入2194349.97元,占77.73%;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726148.4元,占25.72%;项目支出2096874.43元,占74.2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元,占 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所属1个行政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   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 41900.00元;通用设备51600.00元、专用设备2000.00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0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 41900.00元;通用设备51600.00元、专用设备2000.00元、其他资产价值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无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预算收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283134.97元,增长140.82%,主要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纳入当年部门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工资,稿费,其他聘用人员的劳务支出。

2、委托业务经费:委托业务费是指为实现工作项目目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将难以承担的辅助性专业技术业务或研究内容,委托外单位承担的费用,如:委托法律律师作为本单位法律顾问费用。

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

4、对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费主要反映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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