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罹患重病家庭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2017年,我县积极争取承接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试点项目,该项目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减轻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为做好项目试点工作,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彭阳县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4月,我局下发了《关于第二批实施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试点项目的通知》(彭民发〔2018〕72号),按照通知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初步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185人;符合肺结核病救助条件的70人。
附件,1,符合肺结核病救助条件的70人名单
以上两项救助共计255人,公示花名册附后。特此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电话:0954-7012622
彭阳县民政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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