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力打造“阳光职称”,体现专业技术人员以能力、业绩为主,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进一步准确地了解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对2017年彭阳县推荐参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4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彭阳县教育体育局举报。举报电话为:(0954)7012521,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职称评审,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资格。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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