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化名)与张华(化名)自由恋爱多年后,于2022年9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常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年后双方分居生活。2024年4月8日双方向彭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满后双方仍然坚持离婚。但因彩礼返还、财产分割等问题发生争执。张华表示结婚时向女方家给付彩礼13万元婚姻存续时间短,希望女方能返还部分彩礼。李娟表示婚后所住婚房的装修费和婚后第一年的房贷(加起来约10万元)都是自己付的,且婚后也为家庭有所付出,认为张华的诉求有点牵强。
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借鉴有关权威典型案例,向夫妻双方释法明理。经调解,李娟表示婚姻破裂,双方都有责任,自己所付的房屋装修费、房贷与彩礼相互抵消,婚房留给张华。张华同意不再要求退还彩礼,婚房所剩房贷由张华负责偿还。但鉴于双方当事人年纪小,而且彩礼及花费在婚房上的钱大部分来源于双方父母,调解员也征询了双方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均表示同意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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