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2] 45号)文件精神,我区认真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申报工作。经自治区体育局申报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金凤区、贺兰县、盐池县、彭阳县综合评估,彭阳县符合申报标准各项指标。拟确定彭阳县为宁夏第一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推荐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至4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第一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35号(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举报电话:0951-5602852 13995409611 13895681100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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