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彭发改发〔2020〕5号)和《关于彭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彭审批发〔2020〕46号)和《政府采购合同》(招标编号:NXKCZC(G)-2020-005)内容,经承办企业申请,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原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12月16日聘请专家,抽调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通过听取建设单位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核验等形式,对彭阳县三泰物流快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县乡村物流综合服务标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结果合格,项目合同约定服务费260万元整,前期阶段性验收已支付212.24万元,剩余尾款21.76万元还未支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支付进度,本次拟拨付项目承办企业彭阳县三泰物流快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尾款资金21.76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验收及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21室),电话:0954-7013276。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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