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5/2024-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4-25
有效性
有效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项目——彭阳县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立项批复公开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批复

文号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批复

总投资

(万元)

资金

来源

批复

工期

1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项目--

彭阳县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项目代码:2203-640400-15-05-929012)

彭审批发〔2024〕30号

项目建设区涉及彭阳县白阳镇、草庙乡、城阳乡、冯庄乡、古城镇、红河镇、交岔乡、罗洼乡、王洼镇、小岔乡、新集乡 11 个乡(镇)85 个行政村及草庙林场、茹河林场、小园子林场 3 个国有林场。

1、项目建设完成人工造林 46000.0 亩,其中:乔木林 37000.0 亩,灌木林 9000.0 亩。其中:白阳镇1894.7 亩、草庙乡724.8亩、城阳乡6.1 亩、冯庄乡4681.7亩、古城镇1602.4亩、红河镇937.3 亩、交岔乡1098.5 亩、罗洼乡1661.4亩、王洼镇6162.9亩、小岔乡7620.3亩、新集乡1318.2亩; 草庙林场14313.5 亩、茹河林场767.4亩、小园子林场 3210.8亩。共栽植云杉、刺槐、丁香等各类苗木 245 万株。

    2、根据造林作业需要,规划新修及拓宽、维修营林作业道 74.0km,其中:新修营林生产作业道 28.0km,对作业区内现在的道路进行拓宽、维修 46.0km,路宽不超过 4.0m,原土压实。

3、抚育管护:造林工程结束后,由造林企业负责管护,并实施补植、灌水、松土、除草、培土等抚育措施。

5897.59

中央预算内资金、

自治区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024年3至12月,养护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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