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程 名称 | 批复 文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批复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 来源 | 批复 工期 |
1 |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二期项目-- 彭阳县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项目代码:2203-640400-15-05-929012)
| 彭审批发〔2024〕30号
| 项目建设区涉及彭阳县白阳镇、草庙乡、城阳乡、冯庄乡、古城镇、红河镇、交岔乡、罗洼乡、王洼镇、小岔乡、新集乡 11 个乡(镇)85 个行政村及草庙林场、茹河林场、小园子林场 3 个国有林场。
| 1、项目建设完成人工造林 46000.0 亩,其中:乔木林 37000.0 亩,灌木林 9000.0 亩。其中:白阳镇1894.7 亩、草庙乡724.8亩、城阳乡6.1 亩、冯庄乡4681.7亩、古城镇1602.4亩、红河镇937.3 亩、交岔乡1098.5 亩、罗洼乡1661.4亩、王洼镇6162.9亩、小岔乡7620.3亩、新集乡1318.2亩; 草庙林场14313.5 亩、茹河林场767.4亩、小园子林场 3210.8亩。共栽植云杉、刺槐、丁香等各类苗木 245 万株。 2、根据造林作业需要,规划新修及拓宽、维修营林作业道 74.0km,其中:新修营林生产作业道 28.0km,对作业区内现在的道路进行拓宽、维修 46.0km,路宽不超过 4.0m,原土压实。 3、抚育管护:造林工程结束后,由造林企业负责管护,并实施补植、灌水、松土、除草、培土等抚育措施。
| 5897.59 | 中央预算内资金、 自治区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2024年3至12月,养护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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