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2-00108
文号
彭招委发〔2022〕2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招生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11-2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的通知

彭招委发〔2022〕29号

各相关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现将《彭阳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彭阳县招生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有删减)



彭阳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2〕14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2〕15号)要求,做好我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进一步加强报名管理,严格执行报名政策,切实加强考生资格审查,确保报名工作规范、有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内容删减)

(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内容删减)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高校招生报名和报名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调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听取并审查通过考生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审查结果。

2、工作小组职责: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考生报名;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审查工作;负责制定报名工作方案,完善学籍、户籍审核联合办公、集体议事机制;负责核对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确定考生相应报名资格;负责对非本辖区户籍、学籍的考生进行调查确认。

3、部门职责

教育体育局: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组织管理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学籍审核、信息采集、档案建设等工作;负责审核考生申报的专项计划、政策性移民、山区考生等录取照顾项目资格;负责将所有报考考生中限报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考生、非宁户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信息要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特殊问题及时上报。

公安局:负责审查具有固原市内户籍的考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情况,并对审查结果签字确认;负责审核户籍迁转变动及更改情况,尤其是户口自外省(区)迁入我区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迁入时间及户成员情况;根据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划标准审核确定考生户籍的“农村”属性;负责配合教育体育局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相关户口信息的复核工作。

高中学校:按照县教育考试中心设置的报名点及范围属性,组织具有各报名点相应范围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负责向本校各报名点报考考生及家长积极宣传报名相关政策;审核报名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专项计划等照顾项目;协助县教育考试中心采集考生信息等工作;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和资格审核结果;认真落实考生报名资格、享受照顾政策公示的相关要求;负责为本校在读应届毕业生提供真实、准确的学籍证明材料;负责做好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做好校外报名考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防疫安全;各校要根据报名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报名各项事宜。

其他为考生提供报名资格确认的部门(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分别审核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负责人等“五类特定群体”的资格,出具真实地报名资格确认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为相关考生出具真实、有效地就业、土地、住房、经营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县教育考试中心做好资格审查的核对等工作。

其他为非宁户籍流动人员和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高考报名提供证明材料的部门(单位):负责审核非宁户籍考生父母的就业情况、合法稳定住所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投资纳税情况,出具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县教育考试中心做好资格审查的核对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

网上填报:2022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现场确认:2022年12月6日至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须在12月12日前完成)。

三、报名对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彭阳县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一)有彭阳县户籍,且具有宁夏区内外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二)具有彭阳县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县外区内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条件的区外户籍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考类别

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普通高考,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报考类别分为中职升应用型本科类和中职升高职(专科)类,区内应届毕业生两个类别可兼报,区外应往届和区内往届毕业生只可报考中职升高职(专科)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可报普通高考,但只能在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考试中选报一类。

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区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消防学院单独招生等)都必须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兼报体育类”选项。

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参加英语口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五、报名流程

(一)准备工作。为确保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务必于2022年11月27日前告知考生准备户口本、有效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确保考生现姓名与学籍库中的姓名一致;明确班主任、招生干事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审核权限等;班主任指导考生于2022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认真填写“彭阳县2023年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情况审核表”并按照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办法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本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对于区外户籍流动人口子女和区外迁入户籍不足3年等“限报”考生以及县内户籍区外借读考生要求到县教育考试中心履行报名手续。如属政策性移民的考生还需要求其填写《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并到户籍所在地移民管理部门确认;各校招生干事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下,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账户维护、校级班级组织机构创建、考生号生成等工作。

(二)第一时段(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5日,考生向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经班主任审核并认真填写《彭阳县2023年高校招生报名考户籍学籍情况审查表》中“高中班主任审查结论”,签字确认后向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各校要指派专人,开放网络教室,组织考生集中有序进行网上填报工作,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考生网上报名,确保每一位考生按时完成网上填写并上报。

(三)第二时段(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时间)。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分别于下列时段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

1、2022年12月3日至11日,共9天,凡兼报艺术类考生和在考试中心报名的社会考生必须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

2、2022年12月12日至18日,共7天,各报名点按照县教育考试中心安排,组织报名考生信息采集。

3、2022年12月19日至26日,共8天,为其他特殊群体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

考生在完成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艺术类考生必须于12月12日前完成网上缴费)。只有缴费成功才表示报名完成,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具体报名缴费金额如下: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必缴);

体育类报名考试费为每生50元(兼报者缴);

艺术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生160元(兼报者缴),美术与设计学类每生140元(兼报者缴),戏剧与影视学类每生20元(兼报者缴)。

英语口试费为每生30元(兼报者缴)。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31日。考生班主任根据考生提交报名资料于12月20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核;考生所在报名点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于12月25日前根据考生提交报名资料,结合班级审核结论完成校级审核;县级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于12月31日前根据考生提供报名资料,结合报名点审查结论完成初审。

报名资格审查和认定按如下要求进行。

1、户籍审查

户籍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考生需在申领考生号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彭阳县2023年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情况审查表》,由班主任、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和县教育考试中心逐级审核并确认。

第二阶段为复审阶段:固原市内户籍的高考考生,其户籍信息由县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县公安部门审核;户籍跨市的高考考生,原则上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核;对跨省迁移户、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要重点审核,坚决打击 “高考移民”行为。农村户籍考生的确认要根据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和公安部门户籍审核情况确定。

户籍跨市的高考考生,县教育考试中心集中造册并指派专人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进一步核实。

2、学籍审查

县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信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协助考生班主任完成审核,明确入学(转入、休学)时间,毕业时间,实际就读年限等信息。

往届毕业考生需向报名点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明确考生身份证号、学籍号、入学时间、转学情况、休学情况、毕业时间,实际就读年限等信息,学籍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和学校盖章。

3、资格认定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阶段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关于考生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认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项目资格认定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1)班主任认定。根据考生网上填报情况,结合其所提交的户籍、学籍资料,对照各项资格标准逐一核对予以认定。班主任对考生的资格认定结论必须告知考生本人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标注。资格认定结束后,各班主任要按照学校安排及时进行审核上报。

(2)校级认定。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班主任的审核认定结论,结合考生所提交的户籍、学籍资料,对照各项资格标准逐一核对予以认定。如班主任的认定结论有误,需将其认定结论做“退回”处理并告知班主任;如班主任的认定结论正确,需及时进行审核“上报”。

(3)县级认定。县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各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资格认定结果,结合考生提供的户籍、学籍等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如校级的认定结论有误,需将其认定结论做“退回”处理并告知学校招生干事;如校级的认定结论正确,需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审核上报,并将最终认定结论报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月5日至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对考生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认定结论存在问题的,随发现,随更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提供了虚假证件、资料而导致资格认定不准的,一经核实,将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

(六)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及残疾考生申请便利审核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政策条件及残疾考生申请便利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或在网上报名时准确标注并于2023年1月底前提供相关材料。

(七)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23年4月18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电子化处理,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

(一)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籍证明(区外借读考生还需提供《外省就读高中的宁夏户籍学生注册登记表》,考生需在外省高中就读当年备案登记),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首页、考生本人页和父母页,考生与父母未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及复印件)。

(二)往届毕业考生。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页内信息,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需经户籍所在派出所审核并在首页加盖“已审核”章后,复印首页、考生本人页和父母页,考生与父母未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及复印件)。

(三)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残疾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经县教育考试中心、残联、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

(四)高职分类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提供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照顾加分申请。“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请照顾加分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信息公示

县教育考试中心和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要求,报名考生名单、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及项目、专项计划考生名单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各高中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在学校和班级公示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为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为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项目等信息;社会考生名单要在县内各高中学校和教育考试中心公示。

八、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办理此项工作,要按照职责权限审核、认定考生身份,确保出具证明材料的有效性、准确性;高中学校出具的所有学籍证明特别是有关实际就读证明信息必须经学校学籍管理员和班主任审核确认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负责。

(二)公安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作联动,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办事流程,严把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关,有效遏制违规报考行为。

(三)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县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际就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排查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学生,要及时清退,重点对注册生、无学籍社会考生、非辖区学籍考生进行审查。学籍主管部门在高考报名前要全面、准确地向教育考试中心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

(四)高中学校要强化学籍管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行为,一旦发现,必须如实报县教育考试中心核实并确定其报考资格。各校在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过程中,要继续发挥医教联合体作用,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请假外出返校师生的健康监测以及校外报名考生体温检测工作,全程做好报名师生的个人防护,确保校园防疫安全。

(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各相关人员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严肃性,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校长为主要负责人,对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审查结论直接负责,如发生对考生资格审核认定不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出现空挂学籍、提供虚假就读证明等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旦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将严肃进行问责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县教育考试中心和各高中学校要做好现场信息确认工作,提醒考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信息,发现错误要及时修改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字。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信息确认结束后,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准确标识考生报考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照顾项目等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如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遗留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负责。

(七)县教育考试中心要严格执行报名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各项报考资格,以及在报名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应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在高考报名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违规报名的有关部门、高中学校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举报、咨询电话

为确保我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布举报咨询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0954-7012516

县教育考试中心0954-7012525

本方案中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等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2〕14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2〕15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详细了解报考政策,网址:https://www.nxjyks.cn/contents/PT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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