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34369
文号
彭教体发〔2018〕16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体局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18-06-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统一监测的通知

彭教体发〔2018〕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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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县各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全面分析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全县教育质量均衡发展的相关因素,客观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为制定教育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引导教师更好的把握教材和课标,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彭教发〔2013〕58号文件、2018年全县教育工作要点和有关会议精神,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对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进行统一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年级与科目 

一、二年级:语文、数学; 

三、四年级:语文、数学、综合(品德与社会50分、科学50分); 

五、六年级:语文、数学、综合(品德与社会30分、科学30分、英语40分);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生地(生物50分、地理50分); 

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品历史(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生地(生物50分、地理50分);各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二、监测形式 

本次监测由县教体局按照“八统一”(命题制卷、组织报名、编排考场、调派监考、组织监测、评卷登分、成绩统计、试卷分析)标准组织,监测科目的测试全为闭卷形式。命题依现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监测范围:六年级全学年教学内容占80%,其他年级教学内容占20%;其余年级本学年上册教学内容占20%,下册教学内容占80%。 

三、监测时间 

2018年7 月3至7月7日(具体监测日程见附件1、2)。 

四、监测费用 

本次监测工作监测费由各监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它费用均由县教育体育局承担。 

五、监测工作 

(一)白阳镇中心学校所属余沟、刘台、任湾、白岔、陡坡、中庄、崾岘、玉洼、丰台、姜洼、老庄、罗堡12个自然村学生及县一小、县二小,冯庄、草庙5所乡镇中心学校由县四中负责监测。县三小、县四小、县五小,孟塬、小岔、罗洼,白阳镇中心学校所属姬山、双磨2个自然村学生,新集乡中心学校所属沟口、白草洼、太寺、赵沟4个自然村学生,王洼镇中心学校所属陡沟、孙阳、石岔、邓岔、山庄、花芦6个自然村学生由县二中负责监测。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监测点设置经监测中学与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协商设立,并报县教研室,遇到特殊天气可由各监测学校安排调整监测点。各中心学校(城区小学)负责报名、联络,中学负责编排考场、组织监测。 

(二)各初级中学以校为单位设置监测点。 

(三)中学校长任监测点主任,所涉及中心学校校长(城区小学校长)任监测点副主任。 

(四)考场编排。每个标准考场30 人,一律单人单桌,尾数考场不得少于15 人。各监测点统一编排考场、监测号(监测号统一设置为五位数,左起第一位为年级、第二三位为考场号、第四五位为座位号,如:10208,表示一年级二考场八号学生。学校名称统一按下列方式填写:县城学校统一用“县XX”,如:县一小、县二中;乡村学校统一用“XX乡XX小学”(如:王洼中学、红河镇中心学校、红河镇常沟小学、红河镇XX教学点),同一年级班与班、校与校监测对象混编。 

(五)监考。每个考场必须有2名监考教师,由各监测点主任与监测点副主任协商安排。既要考虑工作实际,又要坚持有关回避制度。一年级监考安排1名中学教师和1名小学教师,其他年级中小学监考教师互换,每科监测结束调换监考教师。 

(六)试卷装订。每科监测结束,监考教师将试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好,经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验收后加试卷包头用线绳按孔眼装订后,在线头打结处贴上线头封签。 

(七)试题领取与收交。中小学监测试题由各监测点派专人于监测前一天下午2:30到县教研室与点上巡视人员共同领取。监测点对试题要严加管理,试卷柜要按要求及时贴封签,钥匙由监测点巡视保管,要全面做好防盗、防火、防水和保密工作。监测结束后,试卷由监测点派专人与巡视人员一同送交县教研室。 

七、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各监测点将考场编排表(见附件3)、报名表(见附件小学4、中学5,先报教育股审核)、监测点设置表(见附件6)务必按报名日程(见附件7)准时将电子与纸质材料报送县教研室,上报表格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所有监测对象必须在本校学籍系统中有学籍信息,并且监测对象信息和学籍系统中相关信息完全一致。寄宿制五年级英语按规定未教完五年级下册教材内容的,可以不参加监测。在报名时注明“五年级英语不监测”字样。上报的表册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如果因上报信息错误导致成绩统计出错,后果由上报学校负责;对于填报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一律返回重新填报,并对因此延迟上交时间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组织管理。 

1、县教研室、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要正确认识并高度重视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命题、制卷、保密、报名、监测、阅卷、成绩统计、试卷分析等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取消学生参加监测的资格,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监测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将制定《2018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统一监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派出巡视人员到各监测点督查监测工作。各监测点要成立监测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置监测办公室,全程负责监测工作,要参照大中专招生有关监测要求严格组织监测,实行监测点主任与监考教师责任追究制,确保质量监测的公平性和真实性。如因工作不认真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安全工作。各监测点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校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监测前各学校必须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签订安全责任书,安排部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在质量监测期间的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特别是要召开家长会,协调家长要在监测期间负责接送孩子,在监测前要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教学设施、学生宿舍、食堂饮食卫生、消防器材、用电设施、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排查与整治;要对师生进行监测期间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品中毒等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对监测期间所使用车辆要严格管理,严把车辆安全关,并要求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搭乘货车或农用等车辆,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对出行路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排查;要密切关注学生的饮食和住宿安全,严防食品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要特别关注监测期间学生的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化解矛盾、焦虑,减轻压力,防止学生在监测期间及监测结束离校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监测期间师生安全。 

(四)监测责任。严格落实教学质量监测责任追究制度。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校长为监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做到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监测前上报工作安排),严格管理,适当营造监测氛围。对监测工作出现试卷泄密、监测秩序混乱、徇私舞弊、发生安全事故等,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音乐、体育、美术等其它科目由各学校自己组织评价。 

联系人:郑贵  电话:0954-3963089,13895447556。 

附件:1.2018年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日程表(小学); 

2.2018年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日程表(中学);   

3.2018年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考场编排表; 

4.2018年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报名表(小学);    

5.2018年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报名表(中学); 

6.2018年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监测点设置表; 

7.2018年全县一至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报名日程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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