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0/2019-00033
文号
彭安办发〔2019〕1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4-1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自治区应急管理局第四督查组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彭安办发〔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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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宁安办201938号)文件要求,327日上午自治区应急管理局第四督查组对我局监管的彭阳县三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彭阳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反馈,三阳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5处患点、金地燃气有限公司存在7处隐患点,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多,高度重视,县安委办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督办函,责令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发现问题的两家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汇报如下:

一、三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情况

    1.重装泵接地线不符合要求;

    整改结果:接地线使用护管套装,重新布局,达到要求。

    2.有地漏、有洞,不符合要求;

    整改结果:小池现用砂浆重新清理粉刷。

    3.卸车软管老化,不符合要求;

    整改结果:已更换软管。

    4.储罐区与周边松树距离不足:

    整改结果:由于外围是农民树种,企业负责人和农户正在协商中,现已申请对储气站重新选址。

    5.气体泄漏报警与喷淋装置未连锁;

    整改结果:因为设备老化与现代化不匹配一时无法整改,采取报警后人工操作喷淋,现已申请自然资源局重新选址搬迁重建。

二、金地燃气有限公司整改情况

1.天然气管线加电伴热,没有变更审批签字,伴热线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没有提供设备参数;

整改结果:天然气电伴热已全部拆除。

2.现场管理不到位,扳手管钳随便乱放置,部分阀门没有手柄,一条检修管线流量计拆下调校,管口敞开,没有警示标识;

整改结果:扳手管钳已放置工具柜,流量计警示标识已悬挂。

3.仪表空气没有脱水装置,没有相关的风险消减措施;整改结果:通过与厂家联系,过滤器设备有自带,并有设计图纸。

4.挡鼠板高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更换50公分高度挡鼠板。

5.罐区干粉灭火器柜门已坏,放置不合理;

整改结果:罐区干粉灭火器柜门已拆除,防止操作中产生火花。

6.排液管线引至地下询问后得知引至一角落地井回收,没有回收处理等相关记录;

整改结果:回收记录已完善,油污回收至油桶由公司库管统一处理。

7.安全阀放空管线在装置区外,周围没有警示标识;整改结果:警示标识已悬挂。




                             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4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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