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融合互通、共建共享、督促共进的管理服务运行机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文旅发〔2020〕39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总体思路,以构建适应群众需求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通过开展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深度合作的路径和方式,推动资源共享和整体效能提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
二、试点时间
2020年3月---2021年3月
三、试点内容
(一)设立旅游图书专柜。在彭阳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设立图书专柜,介绍宁夏和当地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图书和非遗系列丛书,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旅游宾馆饭店宣传册等;
(二)设立旅游文创产品展区。在茹河瀑布、金鸡坪梯田公园等6个游客中心设立文创产品展区,展示销售旅游地图、手绘地图、旅游文创产品等;
(三)设立图书角和书院。在茹河瀑布、金鸡坪梯田公园游客服务中心设立图书角;在城阳乡、红河镇等街道附近有条件的文化大院建立农家书院,定期配送、更新图书,推动文化服务向基层和旅游景区延伸;
(四)建设特色文化旅游数字资源。收集整理当地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制作数字资源库、纪录片、微视频等,利用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平台,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县图书馆、彭阳旅游等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
(五)举办旅游主题书画摄影展。在县图书馆、文化馆举办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书画摄影展,推出一批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在公共空间进行宣传展示;
(六)举办名家读书品鉴、签名售书、经典诵读等阅读促进活动。拟在彭阳电视台举办“全民阅读·书香彭阳—我是朗读者”电视栏目,举办读书品鉴、签名售书活动2—3期,以此展示宁夏和当地文化旅游特色。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4月8日前)。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0月)。组织指导试点单位围绕试点范围,有力有序开展试点。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0月底,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11月底,接受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试点建设工作的评估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旅游发展中心、旅投公司负责人任组员。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并为试点工作有力推进给予资金方面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文旅融合“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和“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意识、明确任务、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文广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验收工作,博物馆、文化馆、旅游发展中心、旅投公司对试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图书馆负责试点任务的具体实施。
(三)做好验收评估。文广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图书馆、旅游发展中心做好试点工作资料整理。同时,适时开展试点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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