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的通知》(宁文旅发〔2023〕185号)有关规定,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宁夏赫兹教育艺术学校申报的办学材料及场地现场检查评估审核,符合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
新设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举办者 | 培训内容 |
1 | 宁夏赫兹教育艺术学校 | 彭阳县新时代广场3-4# | 马向妮 | 书法美术类、舞蹈类、戏剧表演类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二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彭阳县育红巷2号)
邮编:756500
联系电话:0954-7013567
传真:0954-701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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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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