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4-00038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3-1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彭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自治区工改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工改办〔2023〕20号)《2024年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宁工改办〔2024〕1号)要求,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无纸化报建一件事”和“图纸一件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

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二、实施类型及事项

(一)本次无纸化在线审批改革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报建审批试点(“无纸化报建一件事”)和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试点(“图纸一件事”)。

1.无纸化报建一件事。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报建审批,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申请、受理、审批、发件、归档全程无纸化流转,打造智能化审批服务模式,实现申请材料网上提报,审批部门线上审批,结果文书数字生成,审批档案电子归集,推进项目申报审批全流程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档案及材料共享应用。

2.图纸一件事。工程建设项目图纸无纸化报建审批,是指图纸的设计、施工、审批、监管、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变更、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图纸全过程业务都在同一个系统在线管理,通过项目信息数据化和设计文件在线上传等达到从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数字化监督管理,实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图纸的审查、变更、确认等业务线上可见、透明办理,做到工程建设全过程“一张图”数字化闭环管理,为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撑,保证全过程工程质量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的实施类型为工改办确定的7类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1.政府投资房建类工程

2.政府投资市政类工程

3.社会投资房建类工程

4.社会投资工业类工程

5.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

6.社会投资小型工程

7.带方案出让工程

(三)本通知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7类事项,为列入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即工改系统)相关事项,具体包括:

1.项目立项

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②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③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④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4.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①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③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核)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联合图审,含消防、人防、防雷、通信等)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理)

7.联合验收

①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试验收(建设用地检查核验)

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③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⑤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⑥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主要渠道)。申请人可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https://zwfw.nx.gov.cn/inde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1&areacode=YCS,完成身份注册、登录后,在线无纸化审批业务事项。

(二)窗口申报(辅助渠道)。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至彭阳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后,现场申办规相关业务事项。窗口申报适用于涉密项目、无项目代码项目等。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电子申报材料,并保障电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OFD格式盖章件,彩色模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

2.申报材料名称应与《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材料清单(2023版)》及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审批局公布的收件材料清单保持一致。材料名称长度不得超过128个字符,不得出现非法字符(--、%、*、< >、'、+、$等)。

3.扫描图像需进行必要的裁边、纠偏、去污等处理,不宜使用手机等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未处理图像。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保障材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因申报材料问题导致案件被不予许可或退件。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具备电子印章条件,鼓励申报材料加盖电子印章。

五、审批流转

彭阳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后,所有事项材料均以电子件形式流转。审批过程中,申报材料存在错误、缺漏等确需勘误补正的,由自然资源、住建和审批等3个部门明确补正内容,申请人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逾期未完成补正的,按照不予审批通过处理。

六、结果核发

事项审批通过后,窗口统一核发加盖“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的OFD格式电子证照给申请人。电子证照具有与纸质证照同等法律效力,可直接用于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七、操作流程及方法

申请人通过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单、提交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或纸质原件扫描件等方式进行审批事项申请,不再提交任何纸质材料;综合窗口接件后,由具体审批人员进行在线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或材料有误的通过系统进行一次性告知反馈;审批通过后,批复文书以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形式予以办理,申请人在线获取相关批文并根据实际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八、审批监管及运用

(一)过程监管。申请人对在线提交电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审批过程中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通过技术手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若申请事项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若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结果运用。电子批文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依据;电子文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信电子文件库进行归档,按照规范形成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要求

(一)对于申请人携纸质相关材料前往审批窗口进行事项申报的,工作人员不得以“无纸化审批”为由拒绝受理,应主动引导申请人到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代为进行线上申请操作。试行期间申请人自愿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相关审批部门可随电子材料一并接收,纸质材料仅用于辅助事项办理审查,不作为事项办理材料归档,事项审批和证照核发仍以OFD格式电子材料作为依据和载体。试行期间申请人需要证照纸质件的,机关审批部门可随电子证照一并提供证照纸质件(纸质件只包括证照,不含其附图)。

(二)对于审批事项涉及其他部门、其他业务股室现场踏勘、现场核验需要,需提供图纸等相关申报材料的,由审批部门内部自行流转,不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一年,王洼产业园区遵照执行。政策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政策延续或调整。本通知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各工改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完整、准确公开优化后的申报审批方式,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县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同时,要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彭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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