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0/2024-0015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1-06
有效性
有效

以流通小切口 落实食安主体大责任 --彭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流通领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推动食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增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经营者和食品从业人员合法经营意识,近日,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陆续开展流通领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辖区内大中型商超的安全总监、安全员,校园周边经营主体以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各所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出发,重点解读销售环节落实主体责任“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主要从风险管控清单制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各类台账记录填写等内容具体讲解,并结合实际运用和具体案例进行交流学习。另外会上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内容,组织各参培人员进行考试答卷,针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一一答疑解惑。并要求经营主体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意识,加强食品安全学习,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等自律机制,着力解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两个责任”工作落实不到位、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三防设施不到位、低温食品脱冷销售等突出问题。

会后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2024617号(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要求,一一指导督促辖区食品销售企业从食品经营活动中最关键的因素入手,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此次培训是对流通领域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关规定的全面解读和指导,旨在发挥大中型商超以及校园周边等关键点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企业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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