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彭发改发〔2023〕9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彭财(农)发〔2023〕86号文件下达古城镇的彭阳县古城镇乃河村肉羊养殖园区改造提升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400万元、水务局的彭阳县孟城公路两侧排水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250万元调整给白阳镇彭阳县特色产业月子鸡扩繁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400万元、孟塬乡彭阳县孟城公路两侧排水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250万元。
二、凡下达项目资金中涉及招标或采购的,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招标或采购。项目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对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
三、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经对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本次将项目绩效目标与相关财政资金同步批复下达。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跟踪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绩效目标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调整表
2.彭阳县特色产业月子鸡扩繁场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表
3.彭阳县孟城公路两侧排水工程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表
彭阳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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