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2024年小杂粮产业高质高效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4〕57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掌握2024年全县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基地完成情况,规范项目补贴资金发放,客观评价项目示范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项目乡镇成立验收小组,采用“宁夏自然资源调查云”APP,对王洼镇尚台村种植主体叶正江小杂粮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进行了补充验收,现就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经验收,彭阳县王洼镇尚台村种植主体叶正江实际小杂粮种植积157.6亩,应兑付资金7880元,已完成补助4亩200元,剩余153.6亩7680元。补充后,全县累计完成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基地验收58个13827.18亩,补贴标准50元/亩,补贴资金69.1359万元。
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涉及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1日
监督电话:12317;0954-7012604;0954-7012861。
附件:2024年彭阳县小杂粮产业高质高效项目县级验收补贴资金兑付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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