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4-00214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1-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2024年彭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乡镇网格化监管示范创建项目和农产品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示范推广项目实施结果的公示

根据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固农发〔2024〕2号)和《2024年彭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彭农产办发〔2024〕9号精神,在全县创建乡镇网格化监管示范单位1个、农产品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示范推广单位5个,主要支持乡镇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网格机制和制度,开展隐患排查、用药指导等工作,应用速测手段,建立监测制度,示范推广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自行检测、委托检测及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已完成项目目标任务,红河镇实施的乡镇网格化监管示范创建单位项目和古城镇、新集乡、小岔乡、龙东(宁夏)食品有限公司、宁夏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农产品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示范推广项目验收合格,拟对龙东(宁夏)食品有限公司、宁夏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给予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补贴,每家补贴2万元,共计4万元。

现将实施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7日。

监督电话:0954-7012604   0954-7012657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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