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符合“先打后补”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共3家,拟补助资金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宁夏鑫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彭阳县古城镇乃河村,法人庄美宝,饲养牛2000头,自购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000头份,兑现补助资金0.39万元。
2.彭阳县草庙彩虹养殖专业合作社:彭阳县草庙乡新洼村,法人虎彩虹,饲养鸡15000只,自购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15000毫升,兑现补助资金0.45万元。
3.彭阳县益斌园农畜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彭阳县冯庄乡茨湾村,法人虎位斌,饲养鸡80000只,自购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80000毫升,兑现补助资金2.4万元。
现将疫苗自购情况和疫苗补助经费兑现情况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实名监督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954-7012604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954-7013530
附件:彭阳县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自购疫苗补助经费兑现汇总表
彭阳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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