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农)发〔2023〕71号)和《彭阳县2023年抗旱救灾项目实施方案》(彭党农发〔2024〕2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掌握彭阳县2023年抗旱救灾项目冬小麦种植情况,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规范补贴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县、乡、村三级进行了验收,现就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经验收,全县冬小麦种植验收面积69907.59亩,验收合格并予以补贴面积69868.44亩,拟补贴资金3493422元。
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涉及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
监督电话:12317;0954-7012604;0954-7012861。
附件:彭阳县2023年抗旱救灾项目冬小麦种植补贴资金兑付花名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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