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2024年中央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和《彭阳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增施有机肥1.74万亩,亩施初级有机肥0.7方,每亩奖补182元。为准确掌握彭阳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初级有机肥施用情况,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规范补贴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县、乡、村三级进行了验收,现就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经验收,全县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初级有机肥施用面积16200亩,验收合格并予以补贴面积16200亩,拟补贴资金2948400元。
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涉及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7日—2024年8月26日
监督电话:12317;0954-7012604;0954-7012861。
附件:彭阳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初级有机肥施用资金兑付花名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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