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25日18:3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红河镇人民政府或所在村民委员会来电反馈,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954-7761012 12317
彭阳县红河镇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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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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