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彭阳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办发〔2023〕9号)《2023年彭阳县粮改饲项目补贴政策调整方案》(彭农产办发〔20223〕118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工作人员,对2023年粮改饲项目进行验收,现将2023年粮改饲建设项目实施对象、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白阳、草庙、冯庄、古城、红河、交岔、罗洼、孟塬、王洼、新集10个乡镇共完成粮改饲青贮玉米收贮户979户,收贮青贮玉米15万吨,拟兑现补贴资金12921244.5元(专项资金3000000元,县级财政统筹整合资金9921244.5元);其中监测对象、脱贫户和县内移民户完成粮改饲247户,收贮青贮玉米35594吨,拟兑现补贴资金2995163元(专项资金711878.2元,县级财政统筹整合资金2283284.6元)。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1日—11月20日,公示期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0日18:0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12317;举报邮箱:pyxmfwzhx@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拟兑现资金公示表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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