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我县两类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能力和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对两类经营主体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彭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及收回有关财政资金的通知》(彭财(农)发〔2021〕66号)和《彭阳县2021年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彭产办发〔2021〕37号)文件要求,针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两类经营主体实施高质量发展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措施,提升发展能力,带动农户开展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更好发挥带动小农户进入市场、增加收入。按照实施内容、扶持环节、实施办法等要求,经申报、筛选、认定绿城苗木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盛彩等7家家庭农(牧)场为2021年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现将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建设主体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后将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20日—10月27日
投诉电话:0954—7012642
来信来访地址: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附件: 彭阳县2021年两类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公示表
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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