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村补助项目验收的通知》(彭农(技)发【2024】3号)要求,我乡对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村补助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新集乡上报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村补助项目共实施2515亩,其中:赵沟村涉及农户44户,上报面积1500亩;何山村涉及农户41户,上报面积1015亩。验收采取施用地块有机肥拍照、面积核实等方式,逐户逐块验收,验收率达到100%。经验收,新集乡共施用有机肥农户85户,施用有机量754500公斤,验收合格面积2515亩,验收合格率100%。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至8月14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与事实不符,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新集乡人民政府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线索准确,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节假日不休息
附件:2024年彭阳县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村资金兑付公示表
新集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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