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彭阳县2025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和<2025年彭阳县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农发〔2025〕46号),我县遴选创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
2025年3月28日,经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财政局组成的评审专家小组评审,拟确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彭阳县汇金源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彭阳县林越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6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54-7012604,0954-7012837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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