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4-0024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2-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设立彭阳县城区犬类狂犬病疫苗接种点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城市养犬防疫工作的通知》(宁农<>发〔202413号)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局评估,现确定在彭阳县振牧兽药经销部(乡村兽医诊疗点)设立城区犬类狂犬病疫苗接种点。接种点详细信息如下表:

狂犬病疫苗接种点名称

免疫接种点地址

动物诊所/动物医院

联系人

彭阳县振牧兽药经销部

彭阳县栖(明后门)

乡村兽医诊疗点

马振军

1500954****

从即日起,凡在彭阳县城区饲养犬只的人员,请携犬只主动到狂犬病疫苗接种点接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价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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