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4/2024-0013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8-2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评定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示范农场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自治区农牧、财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出台的《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两个地方标准,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宁夏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彭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农经站组织人员现场查看经营场所、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账目等摸底评估考核验收小组现场综合考核根据评估结果,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评定县级示范社,15家家庭农场符合二星级示范农场,现予以公示。(后附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2024829日至910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和意见,请于2024910日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反映。

电话: 0954-7012642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不休息。


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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