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3〕243号),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规模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8月15日——8月24日,共10天。
公示单位: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954-7012604、0954-7013532、12317
通讯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525号
电子邮箱:pynyjb@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规模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
(二)建设单位: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彭阳县草庙乡
(五)建设规模:1.在赵洼村采购养殖设备(包含:笼体笼架、饮水系 统、喂料系统、清粪系统、捡蛋系统、孵化系统)、育雏笼自动化设备(包含:笼体笼架、饮水系统、喂料系统、清粪 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等相关设备。
2.在新洼村采购养殖设备(包含:笼体笼架、饮水系统、喂料系统、清粪系统、捡蛋系统、孵化系统)、育雏笼自动化设备(包含:笼体笼架、饮水系统、喂料系统、清粪 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等相关设备。
(六)建设时限:2024年8月—12月
(七)责 任 人:邓占钊
二、资金概算
(一)资金规模:350万
(二)资金来源:自治区衔接资金
三、联农带农机制
(一)受益对象:朝那鸡养殖户、村集体(预期)
(二)联农带农机制:雇工、收购玉米(预期)
四、绩效目标
实现发展基础全面夯实、特色产业扩规提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持续向善、乡村治理稳定有序、农民收入稳步提升。紧盯朝那鸡特色产业,打造朝那鸡产业“五好模式”(产得好、管得好、销得好、服务好、品牌好),以树立标准、严控质量、打造品牌、提升销量、数字赋能为建设目标,建成朝那鸡“养、管、产、销” 全产业链服务体系,争创全区“朝那鸡养殖示范乡”。
附件:《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规模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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