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彭党农发〔2024〕3号)要求,现对拟发放区外、区内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访、打电话等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
来信请寄: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756500,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323,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补贴享受资格。
附件:1.彭阳县2024年区外衔接资金兑现交通补贴审批表(第十九批)
2.彭阳县2024年区内衔接资金兑现交通补贴审批表(第十九批)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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