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彭党农发〔2024〕3号)要求,现对拟发放区外、区内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6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采取来信来访、打电话等方式,向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
来信请寄: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756500,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323,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补贴享受资格。
附件:1.彭阳县2024年区外衔接资金兑现交通补贴审批表(第十八批)
2.彭阳县2024年区内衔接资金兑现交通补贴审批表(第十八批)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