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75/2024-0002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7-3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规范简称: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县级

主要负责人:袁仁

办公电话:0954-7015234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彭阳县悦龙新区长城路3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固原市委、彭阳县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林业和草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乡村生态振兴有关工作。

(三)组织、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营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自治区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自治区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定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业、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九)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定彭阳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档案、保密、统计、宣传、党务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人事职称、财务等工作。

(二)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全县林草发展服务与科技推广、种苗(良种)管理、特色产业发展,草原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改良、草种繁育等工作。

(三)林草资源管理中心。承担林草资源管理、森林覆盖率调查变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采伐限额、退耕还林管理、公益林管理、森林保险、生态护林员管理,林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林草地“一张图”年度变更,林草变化图斑核查处置、行政案件办理,森林草原防火、禁牧封育、湿地、古树名木、种质资源、自然资源保护地管理,国家森林乡村、创建森林城市和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管理等工作。

(四)生态修复办公室。承担生态建设、生态修复及国土绿化等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包括项目外业调查、设计、报批、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审计、档案管理等,争项目争资金工作。  

(五)林木检疫站。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林木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

(六)林权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林长制运行、林下经济发展、山林权改革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七)三个国有林场。负责辖区内林草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牧封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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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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