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彭阳县公证处
基本情况及职能:彭阳县公证处成立于1983年,隶属于彭阳县司法局,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证职能的司法证明机关,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并承办县委、县政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维护社会经济、民事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负 责 人:赵占雄
地 址:彭阳县兴彭大街559号彭阳县司法局二楼
邮 编:756500
电 话:0954-7014450
(二)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基本情况及职能: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于2016年,属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保障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在全县12个乡镇、县总工会、残联、团委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负 责 人:海小燕
联系电话:0954-7686148
邮 编:756500
地址:彭阳县白阳镇兴彭大街559号彭阳县司法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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