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9/2023-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白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14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白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白阳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白阳镇政府

单位性质:直属机构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薛强

办公电话:0954-7012783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兴彭大街533号

二、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做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社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五)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白阳镇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9个。其中,党政机构5个,事业单位4个。

(一)党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委和政府、人大机关内部事务运行、督查、考核、社区管理、武装等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文件、机要、人事、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党委和政府、人大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工会、团委、妇联及社会团体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全镇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做好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旅游、交通道路等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定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乡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和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健康促进办公室)。负责民政、就业创业、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化、人口、卫生健康、教育体育、食品安全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的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派驻镇的执法机构和综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救灾减灾等工作;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

1.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行政职权范围内各类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负责社保、医保、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灾救助等方面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的服务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婚姻登记有关工作;指导村(社区)政务服务待办工作;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农业、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养殖、林草管理、水利防汛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等防灾救灾减灾工作;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财经服务中心。负责镇、村两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执行、管理财政预算决算;负责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政府采购、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务及资产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做好镇、村财务公开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白阳镇核定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34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核定领导职数共10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书记、政法委员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副镇长、统战委员1名,副镇长2名,武装部长1名,事业单位各核定主任4名(副科级)。

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使用行政事业人员。其中,综合办公室配备人员9名,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人员4名,经济发展办公室配备人员4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配备人员12名,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人员5名,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人员5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备人员7名,综治中心配备人员5名,财经服务中心配备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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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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