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彭阳县2024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彭党农发〔2024〕5号)《关于印发<彭阳县2024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党农发〔2024〕2号)精神,为更好强化农产品宣传推介,对参加县内、固原市内、自治区内、自治区外农产品推介展示展销的经营主体在对补贴申报资料审核合格后,按照一定比例标准给予补贴。
经企业申报,县工信商务局审核,商务部门共动员组织彭阳县栖凤食品有限公司、彭阳县益斌园农畜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彭阳县泰明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参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符合补贴要求,因资金有限,经工信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按照30%—100%补贴标准兑现补贴资金55.85万元,现将审核结果及拟兑现企业、兑现资金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兑现企业和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悦龙山行政中心219室,举报电话:7013273)举报,或通过全国扶贫工作监督举报电话12317举报。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县工信商务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兑现资金资格。
附件:2024年组织推介展销展会资金兑现表
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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