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彭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彭阳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任务落实,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统文件精神,将统计法制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办法》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利用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和专题业务培训集中学习,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知晓掌握统计法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一个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机关干部。二是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对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彭阳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制定了会前学法、干部学法计划,及时调整了“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全面抓好制度落实。全力抓好《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四是高度重视抓好“三项制度”工作。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列入局工作议程,明确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既是行政问责的重要对象,又是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三项制度”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承担具体分管责任,具体业务工作人员承担本单位具体工作,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切实提升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取得成效。
(二)抓好《监督意见》等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切实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基础,扎实做好《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学习贯彻。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首要任务,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专题学法12次,其中6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领学促学“头雁作用”。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彭阳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彭阳县统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各统计岗位职责进行再明确再细化。
(三)加强上下联动,持续推进统计专项整治落实落地。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上下联动持续推进统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统办字〔2023〕38号)精神,结合主题教育,对照统计专项整治推进计划,督促指导12个乡镇、14家部门(单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二是督促指导12个乡镇依法设置乡镇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保持了统计人员相对稳定性。三是指导12个乡镇、14个部门(单位)和56家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工作保密等制度,进一步严格统计业务管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报备、发布、提供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职责,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四是积极配合市统计执法局开展执法检查,10月18日配合市统计局对我县规上工业、限额以上商贸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6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五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计执法检查,对彭阳县好友多有限公司、彭阳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等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六是严格落实区、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邮箱,采取相关部门督查指导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确保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位。七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八个必查”工作要求,对全县204家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21条,已整改21条。对存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健全、统计台账不完善、原始资料不完整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有力的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不断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八是对我县2022年以来入库退库“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逐一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入库单位是否达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行业划分是否正确,新入库单位是否漏报瞒报数据,入库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重复报送、虚增规模、违规打捆等情况,退库单位重点核实确认是否瞒报营收虚假退库,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把好入库数据质量关口,指导企业做好2023年达规上限入库工作,确保入库单位符合标准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以及“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强化对统计服务、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通过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坚持用数字“说话”,发挥统计数据的导向作用,达到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目的。三是结合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行专题培训、入户入企宣讲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四是“以案释法”开展统计法治教育。在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敦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为训、以案促改,树牢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守法意识、依法用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警醒与会同志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提供真实、详实的统计基础数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再次宣传,为全县统计法普法、依法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一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还不够系统,在运用法治思想解决问题上还不够灵活。
三、下一步打算
(一)认真落实经济运行监测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认真做好各专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创新统计产品,解读统计数据,扩大统计服务范围,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坚定不移抓执法。狠抓统计法治建设,加强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执法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的范围,着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依法统计向基层和部门延伸,严格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抵制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促进统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加强统计法制教育,促进统计人员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和依法统计的观念,坚决反对和抵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三是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促进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根本的统计理念。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持续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督促指导抓落实。对全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承办人员、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及时跟踪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重点督导、追踪问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间点稳步推进。
彭阳县统计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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