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1/2024-00043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2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建设法治住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学法计划。制定《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等文件,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相融合,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职工周例会等。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一月一主题、一季度一研讨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专题学法等方式,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主要负责人法治讲座1次,进一步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灵活运用“彭阳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逐步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学习架构。三是强化党内法规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互联网平台,努力构建网络监管特色应用。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了《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从建筑市场行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方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

(二)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3年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实行目标责任清单管理。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3个清单,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作用,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2023年,对《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局上下逐步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决策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执法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住建领域监管更规范、市场更公平、群众更满意。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坚持“立改废”结合,定期核查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核实执法证人员信息,填报执法人员统计表,组织业务轮训,换发执法证33件,新申领人员0名。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成立专门评查小组,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每个案卷的主体是否合法;承办人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赔补偿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适用依据是否正确;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细致评查、打分,对被评查案卷,做到“一案一书”。通过开展案卷评查,警示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监管,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防范风险的意识,为今后在执法过程中补齐短板提供了参考,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程序,提升了案卷制作水平。二是推行“人机结合”日巡查机制,利用无人机、航拍图对比、实地巡查以及对接村委会等方式,本着“不漏一户,挨茬核对”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日巡查工作机制,对新增违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共拆除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筑6户592.9平方米。三是开展市容秩序整治。精准处理便民与扰民、市容与繁荣、搞活与规范关系,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在西门蔬菜市场、农贸市场等区域统一施划黄线,允许商户在店外“一米线”内经营,受到群众和商户好评。全年,共规范出店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挂、乱堆乱放等行为3672起;处理违规渣土运输25起,规范不文明施工12起;排查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总数2754余家,存在安全隐患167处,已整改167处;依法处罚案件7件,罚款金额1400元。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年监督在建项目88项,建筑面积60.91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全县建设工程开展综合执法检查2次、专项检查6次。下发停工通知书12份,隐患整改单115份,排查发现问题、隐患59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5条,均整改到位;累计行政处罚16起,其中扣除企业信用分值7家,对不到岗履职考勤异常扣除个人信用分值12人,对4家企业进行了罚款处罚金额达到 8.4万元。五是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并严格落实《彭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彭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共排查共发现隐患218处,重大事故隐患0处,全部完成整改,全县共有燃气用户12045户,加装“三件套”12045户,安装率100%,实现了应装尽装。

(四)持续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一是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诉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机构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谁行政、谁应诉”制度,局领导带头出庭应诉。2023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针对每一起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答复“三书一函”,事后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吸取经验教训,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的信访工作思路,落实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明确了重点案件领导包办工作责任制。集中解决供热行业长期拖欠暖费、市容行业占用公共资源、违建管控行业乱搭建、建筑行业质量投诉等突出问题,全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800余件,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坚持法治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彭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30余次,通过“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广场宣传活动10余次,涉及宣传人员9000余人。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和企业中,不断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业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六)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情况、普法规划落实等纳入工作目标,坚持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法治建设融入法治实践,坚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落实法治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一)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多、创新不强、针对性不高,对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不透彻。二是普法宣传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普法任务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法律素养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当前我局内部法治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不利于法制审核工作的开展,对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的挖掘方面有欠缺,难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学习议题,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法治事件报告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落实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全局干部按时高质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等监管方式在日常工作中的运用,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及监督。持续做好住建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明确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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