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6/2024-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罗洼乡
责任部门
罗洼乡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1-17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罗洼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罗洼乡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各部门的悉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彭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彭阳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彭阳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任务清单》文件要求,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加强法治宣传学习,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2023年度彭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站所和各村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二强化基层治理保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培育“法律明白人”70人,配备警务助理7人,义务巡防员10人、行政执法人员8人,新增1名法制审核人员,聘任乡级法律顾问1人,村级法律顾问2人,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共同发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二)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强化法治建设思维。一是以“八五”普法规定为主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第六及第七次会议精神有机结合,先后召开党委会议2次,周例会学习36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学习会10次,法治讲座2次,参与“法宣在线”学习干部全覆盖,开展3次线下线上法律考试,参与干部达150余人次。二是以“法律八进”为着力点,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法院,动员“法律明白人”、警务助理、法律顾问、包村民警、禁毒专干等,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受众达5000余人次。

(三)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推行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一是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根据全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宁夏怡宁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该所委派律师担任我乡法律顾问。为我乡解释说明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适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举办重大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代理诉讼和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今年,共参与审定合同(协议)数3个,参与其他政府涉法事项数2个,确保我乡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三是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自全县推行乡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以来,罗洼乡充分发挥司法所所长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对接乡镇法律需求,创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努力把乡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打造成为乡镇司法所、司法所长法治服务实践品牌。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众监督政府工作意识,督促完善政府服务网、“331”涉农惠农监管平台等,累计公开各类工作信息55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4条、“331”涉农惠农监管平台发布公示公告200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维护群众权益。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杭州亚运会、中阿博览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推行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1+3”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三个清单作用。整合禁毒办、警务室、信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投资6万元,建成一个综治中心,将信访来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全部纳入,一体运行,实现基层治理综合化。采取“周会商、月分析、季考核”的方式,全面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考核清单”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穷尽一切风险隐患。2023年度,由“两所一中心”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共32起,将矛盾隐患调处在村、化解在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二是全面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实行乡党委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制度,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包案责任制,进一步完善“4333”信访工作机制,通过走访、信访等咨询、有45件,其中,“12345”市民热线25件,已根据政策回复处理。通过“小微权力一点通”受理回复群众反映事项11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落实执法责任。今年以来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对与群众利益相关、涉及公共管理事务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均向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按照法律意见书反馈内容进行修改,确保各类政策性文件合法合规。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专题会议研究后配备了执法记录仪2台、执法服装4套,进一步提升执法形象和执法能力,促进规范执法。2023年,开展禁牧区域行政执法检查共计10人次,出动车辆10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受理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行政处罚2件,收缴罚没款3500元,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强化重点场所领域风险隐患管控。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开展全乡“九小”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乡94个场所共排查出问题382个,累计整改382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个别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总体水平还不够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工作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不断提高。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加之专业法律培训较少,在执法过程中依赖司法所和法律顾问。因工作变动,新的业务人员对工作不够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罗洼乡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全乡重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一清单一方案”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法治罗洼建设。

(一)完善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根据全县2024年工作计划,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继续完善组织领导。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以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合理分工,压实责任。二是继续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乡行政负责人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要求,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三是根据全乡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1+3”工作机制,将信访来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全部纳入,一体运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实现基层治理综合化。

(二)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县司法局督察反馈要求,全乡法律专业人员缺少,行政执法存在人岗不配问题,在人员招聘、岗位调动工程中向法律专业倾斜。同时,按照“依法治理、依法服务”的要求,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三)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利用罗洼乡“转作风 重实干 勇担当”周例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法宣在线”培训等、全方位推进“八五”普法,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在普法宣传周、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活动。动员“法律明白人”、警务助理、法律顾问、禁毒专干等,在走访过程中结合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媒介,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不断拓展普法途径,让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确保辖区和谐稳定,营造全民参与法治建设氛围。


罗洼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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