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3-00050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1-27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公安推行“一窗通办” 提升服务效能 全力构建彭阳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

今年来,彭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公安厅和市局关于“一窗通办”改革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效为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办事效率大提高,便民服务更高效,群众满意再提升,着力构建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窗通办”融合的现代警务模式,为辖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

一、紧盯“三个强化”,精心谋划组织,全力推动“一窗通办”改革高质量开局起步

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安政务服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把“一窗通办”改革作为践行为民遵旨的重要举措,今年9月份,制定了《全县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委成员协同抓、各室队所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模式,现场召开推进会,全面推动彭阳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从指挥、治安出入境、交管、网安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共同组建“一窗通办”技术服务队,加强技术指导、业务咨询,推动问题逐级解决,为系统平稳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及时有效解决疑难问题。三是强化警种联动。在法制大队统筹协调下,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对接,推动各警种业务工作快速整合,形成“一窗通办”跨警种、跨部门业务科学、高效的一体化办理体系。

二、突出“三个推动”,科学高效实施,有力确保“一窗通办”改革高标准走深走实

按照改革任务要求,积极对接政务中心,确保各项工作业务高效整合。一是推动设立公安政务服务专区。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积极争取县审批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支持,今年10月份,将原有分散的户籍、出入境、交管等4个单一办事窗口整合集中调整到一起,又增设出入境、治安网安禁毒综合窗口各1个,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立公安政务服务专区,同时设置6个公安综合窗口和1个智慧自助服务区,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更多事项跨警种办理、跨区域办理,实现“一站式”办结。二是推动梳理制定菜单式事项清单。打破警种壁垒,将治安出入境、交管、网安、禁毒、等业务全部进驻公安政务服务专区办理。制定《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政务服务专区综合窗口事项清单》,涵盖8大类99项(其中户籍类33项, 其他户口登记服务事项2项、身份证类8项、出入境类29项、治安类11项、交管类14项、禁毒类1项、网安类1项),明确事项类型、事项名称、业务办理项、出件方式等,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事项清单,确保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将公安业务增加至其大厅智能取号机,通过智能取号机精确引导、按业务科学分流至各综合窗口,真正实现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三是推动专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区域设置基础上,将治安、网安、禁毒窗口同设为“企业服务窗口”,将涉及企业审批事项集中一站式办理,对公安政务服务专区办公用品,电脑、自助体检机等办公设备进行集中整合,实现放置有序,线路整齐,公安网、互联网专机专用。对综合窗口非现场办结的事项,根据授权范围和操作规程,负责收件受理、原件审核、结果送达、打印出件,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加快应用政务服务“宁警通”APP,大力宣传引导群众网上办、掌上办,打造线下“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10月以来,共办理户政业务538件次,出入境业务59件次,交管业务1270人次,治安出入境、交管、禁毒等咨询业务500余人次,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办件45人次,咨询答复15人次。

三、聚焦“三个健全”,提升服务质量,奋力实现“一窗通办”改革高水平服务群众

通过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公安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健全队伍管理机制。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统一由法制大队负总责,统筹窗口力量,各业务警种密切配合,优化勤务模式和资源配置,提升警务运行效能,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设首席代表一名,全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政务服务专区的具体工作。二是健全培训上岗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跟班实操实训等方式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跨警种业务培训,全力打造“全科警长”,确保业务接得住、办得好、服务优,做到窗口咨询答复口径一致、政策执行标准一致、审批材料手续一致,实现办理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窗口星级评定、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措施,推动窗口服务提档升级,为辖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公安综合窗口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责任,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理念,严格按照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要求,窗口配备评价器,引导群众进行办件反馈评价,规范窗口管理模式,用制度约束窗口人员行为,以管理带动窗口服务,进一步树牢业务民辅警“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全方位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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