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1/2023-00045
文号
彭政函〔2023〕67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7-13
有效性
有效

彭政函〔2023〕67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供给城阳乡涝池村民委员会等3宗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彭政函〔2023〕67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供给城阳乡涝池村民委员会等3宗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20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33号)文件批复的0.587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城阳乡涝池村民委员会,作为城阳乡长城塬矮砧密植苹果基地冷库项目建设用地2、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43号)文件批复1.7151公顷中的0.735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白阳镇庞阳洼村民委员会,作为彭阳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金鸡坪阳洼驿站项目建设用地;3、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2023年第三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143号)文件批复1.7151公顷中的0.979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孟塬乡草滩村民委员会,作为饲草配送及玉米深加工项目建设用地。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用地单位收缴各种费用尽快办理土地登记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37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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