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宁财综发〔2022〕5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彭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eng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点领域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栏实时查询。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支付,并向彭阳县财政局投诉。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通过政府官网主动公示本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投诉电话:0954—7011490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宁财综发〔2022〕547号)
彭阳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目录清单的通知
宁财(综)发〔2022〕547号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结合财政部官网(http://www.mof.gov.cn)最新公布的全国及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将《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宁夏财政厅官网(https://czt.n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专栏或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x.gov.cn)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中收费依据专栏进行实时查询。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支付,并可向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二、各级财政和收费部门应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示本地、本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投诉电话:0951-5069306
附件:1.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3.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4.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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