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31/2019-00178
文号
红政发〔2019〕10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红河镇
责任部门
彭阳县红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6-30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红河镇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

红政发〔2019〕104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落地见效,现结合红河镇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使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意度,促进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红河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人员和各村主任为成员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彭阳县减税降费办运行机制实行统一指挥,凡减税降费相关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对口管理,并以镇政府为中枢开展任务推送、信息传递,对上报告和对下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内外统筹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中央统一减税政策。准确把握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政策内涵,积极落实好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创新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增值税制度改革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件扣除等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着力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负,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落实授权地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准确落实中央授权自治区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三)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两个不得”,切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口径,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四)落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我镇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以及彭阳县社会抚养费的各项政策,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动态清单管理。

(五)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经营服务型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清单管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检查。

(六)落实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近年来出台且依然有效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惠及民生、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三农产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用好用足各类科技型企业、双创平台、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新旧政策同时加力。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工作

红河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人员和各村主任为成员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提升镇村干部政治意识,从而增强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

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平台,进行多渠道广覆盖的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并且充分发挥“主题党日”、新时代农民讲习活动和村民代表会议等活动,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宣传辅导,扩大政策知晓面,增强宣传实效,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实施清单管理

我镇根据工作实际要制定减税降费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清单动态管理,要对标对表,逐项紧盯,研判政策预期,硬化工作措施,跟踪跟进问效。

(四)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认真测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制定均衡支出方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集中财力保基本、保重点,着重做好“三保”支出和“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重点民生建设等资金保障。妥善处理减税降费和财政增收的矛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红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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