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非法出售、购买、寄递野生动物案 彭林草罚决字〔2024〕第05号

来源: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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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当事人:张XX

根据网民举报“彭阳县快手主播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鼠”,要求相关部门查处。经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协助调查,网民举报在快手上贩卖野生动物松鼠的系彭阳县白阳镇X小区居民张XX。经查:从2024年2月至案发,张XX在未持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5次邮购松鼠63只(其中疑似北花松鼠60只,赤腹松鼠3只)。其间,通过快手平台出售获利480元,并对未出售的在家饲养。经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XX通过购买寄递的松鼠60只为北花松鼠,3只为赤腹松鼠,均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张XX非法出售、购买、寄递三有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性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令2017年第46号,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8月19日依法对张XX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对张XX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在家饲养存活的赤腹松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2、对非法购买、寄递的3只赤腹松鼠并处以野生动物价值2倍的罚款。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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