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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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彭阳县**养殖场(经营者:王**)
对象类别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425MA75X2FU0K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彭农(农质)罚〔20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彭阳县得平养殖场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案
违法事实彭阳县得平养殖场王**将自家死因不明的1头牛娃子卖给固原市原州区拓**,获得销售收入400元;经乡村兽医马**介绍,从农户家中拉回1头死因不明的成年牛,套取保险后掩埋,过了几天,又卖给拓**,获得违法收入1800元;王得平还将余*家1头死因不明的成年牛介绍给马**,未收取费用。
处罚依据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2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8/27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2226010176974A
数据来源单位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2226010176974A
许可主体类别法人
备注:撤销2024年4月25日公示的彭农(农质)罚〔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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