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文*杰 |
对象类别 | 自然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彭农简罚〔202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行为(文*杰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案) |
违法事实 | 2024年6月14日,彭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县城农贸市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其售卖活禽摊位屠宰鸡1只,重量1.75千克,单价24元/千克。 |
处罚依据 |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126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0126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无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14日 |
处罚机关 |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2226010176974A |
数据来源单位 |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2226010176974A |
许可主体类别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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