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5/2025-0001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12-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固原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交叉检查发现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的通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固原市医疗保障局交叉互查西吉县检查组对彭阳县中医医院、彭阳县妇幼保健院、彭阳县王洼镇中心卫生院等8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涉及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问题2715人次,涉及违规金额52417.92现将具体违规违法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交叉检查情况

(一)彭阳县中医医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问题1255人次,涉及医保基金25745.00元,其中职工122人次,涉及医保基金2484.00元。

(二)彭阳县妇幼保健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超限定用药、超标准收费违规问题962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7273.88元,其中职工780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2073.04元。

(三)彭阳县王洼中心卫生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限定用药违规问题327人次,涉及医保基金4715.73元,其中职工11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65.5元。

(四)彭阳县新集乡卫生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超限定用药、过度检查违规问题25人次,涉及医保基金530.86元,全部为居民。

(五)彭阳县古城镇卫生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超限定用药、违规问题89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904.04元,其中职工6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34.98元。

(六)彭阳县白阳镇卫生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超限定用药、过度检查违规问题10人次,涉及医保基金88.85元,其中职工2人次,涉及医保基金5.4元。

(七)彭阳县孟塬乡卫生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等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多计费用违规问题1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18.80元,全部为居民。

(八)彭阳县草庙乡卫生院:检查组通过查阅病历、走访科室、与工作人员沟通现场检查方式,发现该机构存在超限定用药、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违规问题46人次,涉及医保基金2040.76元,全部为居民。

二、处理意见

以上8家医疗机构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和《彭阳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诊所)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如下:1.责令8家定点医疗机构举一反三对涉及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2.限以上8定点医疗机构20241215前将违规使用的52417.92元医保基金全部上缴县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和职工基金专户,并将整改情况和上缴票据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于1215日下午下班前报医保局421办公室。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符合立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进行处罚

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对照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确保问题发现一个纠治一个规范一个。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从建章立制入手,切实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附件:2024彭阳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交叉检查反馈表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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